| 红塔区商务局上半年“平安单位” 创建工作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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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2 09:27 文章来源:红塔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平安单位”的总体部署,依照《玉溪市红塔区辖区系统单位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书》和“平安红塔”的创建要求,我局全面落实“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商务系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一)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平安单位”创建议事、汇报、联络、分析、处理制度,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有组织、有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抓落实的日常工作局面。
(二)工作经费保障到位。我局安排综治专项经费,加强人力、物力、技术力量。局机关安装了无线报警器、烟雾感应器、防盗门、窗,配备了保险箱;加强安全保卫人员,并根据人员培训需要,加大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依据《红塔区商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奖惩要求,落实了综治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劢经费,为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求各企业年初把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务计划中,局综治办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环境。一是加大普法学习力度,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召开会议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二是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企业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三是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典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图片展览等方式,增强职工预防职务犯罪和违法犯罪意识,使广大职工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局机关和局属企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矛盾,化解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五)建立重点人口、帮教对象、外来人口管理。采取监控、公开教育、公开疏导、帮教等方式进行管理。上半年,系统内登记在册20名涉毒人员未发生复吸情况,未出现一名新增吸毒人员,登记在册的4名“法轮功”练习人员,已经彻底转化2名,另外2名已未在练习,未出现复练人员和“法轮功”练习者。
(六)结合全区开展的“平安红塔”创建活动,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经考核,我局系统企业有5家达到区创安办“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已申报。
二、以“三防”为主,上下联动,构建平安创建工作新环境
(一)设立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形成了三级“人防”网络,即以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为主的一级网络、以企业为主的二级网络、以社团组织为主的三级网络。同时,根据系统企业经营状况,划分平安创建责任区。我局分别与经营正常的企业签订《综治和平安创建目标责任书》,同关停、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签订《住户小区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实施。
(二)动态防护,建立健全“物防”措施。针对案发生的季节性和规律性的特征。认真研究公安部门公布的“严打”重点、对媒体报道的多发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把分析信息和防护措施及时下发企业,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对单位重点部门、科室的物防措施,确定在企业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防盗栏、防盗门、防护栏。杜绝被盗案件的发生。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技防”水平。局机关安装了无线报警器、烟雾感应器;系统企业玉溪百货大楼运用技防设施,在整个商场中使用电视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高科技产品,起到有效的预防、监控、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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