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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指南
2006-12-25 13:46  文章来源:玉溪市商务局外贸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全市进出口额逐年增长,对外贸易队伍日益壮大,截至2006年11月底,全市进出口权企业185户。为使更多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方便企业就近办理进出口经营者备案登记,充分发挥商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我局于今年初提出申请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近日,国家商务部已经正式委托市商务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玉溪企业及个人可在本地办理相关手续。

  现将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告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操作方法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网上政务”进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首先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然后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的要求,在该备案登记系统认真填写《登记表》所有事项的信息并提交备案登记,要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完成录入工作后,打印《登记表》,(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业主签字、盖章。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按上述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业主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四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齐上述有关材料,到市商务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登记表》的领取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经营者查询”栏内查询备案登记结果,状态为“有效企业”者,可凭本企业介绍信、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伯)前往原办理窗口领取。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事项变更

  (一)变更范围

  原已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超出核准的进出口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原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任何变更、《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须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前往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理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章的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

  2、原核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登记表》;

  3、其它提交材料与首次备案登记相同(注:变更涉及工商营业执照内容的,先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和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三、其它

  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电话:

  玉溪市商务局 国际贸易处:0877-2025172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877-26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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