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出口许可证申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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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6 12:35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外贸处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1、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凡未列入2007年度《名单》的企业需出口汽车的,须将2007年1月15日前签订的出口合同,在我省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0871-3139181)进行备案,领取我省机电办出口备案文件。
2、2007年8月1日前凭下列文件资料到省商务厅外贸处(0871-3140570)办理汽车出口许可证
A、加盖申请办证企业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云南省商务厅www.bofcom.gov.cn→外贸处→表格下载);
B、真实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C、第一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D、办证企业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公函(介绍信);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委托函应注明委托原因及委托人身份);
E、我省机电办出口备案文件。
注:汽车实行一批一证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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