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云南省继续实施的主要商务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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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6 22:40 文章来源:玉溪市商务局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外贸方面
一是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由省级财政承担的政策。出口退税超基数由地方承担的7.5%部分,仍由省财政承担,不再层层分解给州市,以充分调动州市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继续实施边贸人民币结算100%退税政策。该政策已实施5年累计退税8.94亿元,有效促进了边贸发展。今年中央有关部门将总结边贸人民币结算退税试点情况并在全国推广。
三是继续实施科技兴贸和支持机电产品扩大出口政策。科技机电出口企业在研发、技改方面的投入可适当资助。
四是继续实施进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政策。对出口规模、增量、增幅排前20位的企业和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州市给予表彰奖励。
五是继续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在境外参展、办理各类认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开拓新兴市场,参加培训与研讨会、参加境外投(议)标等项目给予部分资助。
六是继续实施支持大中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2007年我省出口在1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46户,出口额达30.92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65.3%,由于不符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的支持条件,得不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资金资助。从2007年开始,我厅对出口1500万美元以上的各类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资助。今年这项政策继续实施。
七是继续实施对省级和州市商务部门组织的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对项目的公共部分给予一定资助的政策。
八是继续实施支持进口的政策。中央已出台政策对进口关键技术设备和符合国内产业导向原材料给予贴息。我省去年就开始对进口关键设备技术和省内需要的原材料给予适当资助。今年将继续实施。
九是继续实施支持农产品出口政策。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今年继续实施农产品增量贴息政策,鲜切花每美元贴0.15元人民币,茶叶、咖啡、蔬菜(含松茸)每美元贴0.1元人民币,其余农产品(除两烟外)每美元贴0.05元人民币,同时对农产品出口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全额补贴。
十是继续支持工业园区和出口基地县提高经济外向度政策。为提高工业园区和县区经济的外向度,支持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对我厅确定的重点园区和出口基地县的有利于扩大进出口的企业项目和公共项目给予适当资助。
二、外经方面
一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政策。继续利用财政部、商务部共同设立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并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有序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对外设计咨询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政策。利用“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对我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予以积极支持。对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农业合作开发以及其它资源性产品的开发,到境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到境外开拓国际市场、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开展人才培训,建立境外投资咨询服务机构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支持政策。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禁毒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对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所做的前期考察和可行性研究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企业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申请的境内银行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企业为开展替代种植及发展替代产业的重点项目购买境内保险或设立担保支付的费用按9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开展替代种植及发展替代产业的企业按种植面积或饲养面积给予一定补贴,相应农产品享受免税返销进口优惠。
四是鼓励和支持我省纺织企业“走出去”政策。为推动我省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通过中央下达我省的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继续对我省纺织企业实施“走出去”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三、内贸方面
一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政策。在商务部、财政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支持的基础上,我省继续安排资金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给予配套支持。
二是内贸流通支持政策。利用省级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对我省发展内贸流通业予以支持。主要支持内容包括“培育、建设城乡商品流通市场网络,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内贸流通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具有地区产业优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支持国内市场开拓;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支持流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等。资金对我省开展的内贸流通重点工程予以倾斜支持。
四、口岸方面
口岸便利化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口岸便利化支持政策,对边境口岸为提高通关速度和完善口岸功能所开展的相关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其它
组建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省政府已批准组建省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省商务厅正在争取尽快落实组建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具体事宜,为企业“走出去”和扩大对外贸易提供融资支持。 (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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